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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丁章 — 25°02’15″N 121°33’45″E(2 / 6)

书馆,此时户外的阳光亮得令人心惊。跨上脚踏车,往校园辛亥路出口处骑。一阵一阵热风将身体团团包住,觉得自己好像在蒸笼里的包子。城市所在盆地的夏秋之交果然难熬。我顺着復兴南路骑,在和平东路向右转,然后在安和路向左转,最后停在一间小麵店前。这间麵店我从读书时期就经常光顾。在日常活动范围内有一间食物品质始终维持一致的小食肆总是令人心安。进入店中,颇有资歷的叔叔阿姨正乒乒乓乓地整理上一桌客人留下的碗盘。店内的模样还是跟我读书时期一样。入座后,我点了习惯的组合。一碟醋溜木耳、一碗乾的麻辣三宝麵、一碗福州鱼丸汤。炎炎的夏秋之交,酸中带有些许甜味的爽脆黑木耳是解暑妙方。麻辣三宝麵虽然用的是细麵但是劲道足足的,麵身裹着带有花椒香的牛肉汤汁。一入口,先麻后辣再香的顺序令人心醉。牛肚、牛筋、牛腩依旧高水准。就算再饱,最后还是要来碗软糯的福州鱼丸汤做结尾。

&esp;&esp;回到图书馆,开始把托福阅读的题库拿出来做。我原先是打算用量来衝,以为短时间大量的阅读可以把答题的品质拉起来。但我错了。我高估了我当时具有的英文实力。做了几篇阅读之后我发现这样下去铁定完蛋。为什么呢?因为我发现有好多单字我都不会。单字不会的后果就是阅读的时候思路断断续续,这样破碎的思路怎么可能有办法答好题目呢?我赶紧改变方法。我放慢速度,一个字一个字慢慢读,遇到不会的单字就把它记录下来。这样一来,读一篇文章的时间拉长了。但我不急,我就一篇一篇给它慢慢读下去。接下来,神奇的事情发生了。我的单字量一点一点地增加,我阅读的速度也就一日一日地加快,且答题的准确率也有了显着的提升。果然方法与心态对了,事情就顺了。把阅读的质拉起来之后,我开始把重心放在听力。托福可以说是听力的考试。因为整个托福除了阅读之外基本上是从头听到尾,听力后面的口说与写作都含有大量听力的部分。因此,想要达到一百一这个目标,听力这部分一定得拿下。准备听力的逻辑其实和阅读类似,都是以充足的单字量作为根基发展。关键点就是在于「不能急」。慢又如何,世间上所有的快都是由慢缓慢演变而来。如果可以耐着性子,拥抱一开始蹣跚学步时期的尷尬感,变强只是时间早晚而已。

&esp;&esp;经过了一整天高强度的练习,到了太阳西下时我早已是头眼昏花,昏昏沉沉。我踏出图书馆,外面还留有白天日照时的馀温,但少了太阳的直接照射,身体的感受度方面已经舒适许多。我还不想回住的地方,还想在外面逗留一阵子。骑上脚踏车,向新体育馆的方向前进。经过网球场与篮球场时,看到眾多学生在夜晚打球。他们的汗水在球场灯光的照射下反射出一颗一颗的小亮点。我边骑边看着他们打球时的动作,矫健而有力量。这样的身体形态让我想到在西方美术馆经常看到的那些大理石裸体雕像。那么有自信,那么有力量。为什么在这座岛屿上没有一个能够让年轻生命嚮往的肉身形象呢?在我的记忆里,岛屿上的雕像描绘的人物往往是老人。「老」是一个值得被歌颂的特质,但「年轻」不是。因为「老」等于「有经验」,等于「值得尊敬与效法」,再等于「不允许被颠覆」。我把思绪拉回正在骑车上,回过神来发觉已经到了目的地。夏夜的户外泳池始终是我的秘密基地。让自己被清凉的池水整个包覆住,混乱的脑袋渐渐平静下来。在水里待了一小时后,我再度跨上脚踏车,往公馆捷运站的方向骑。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小缝隙把脚踏车塞了进去之后,我穿越罗斯福路到对面的公馆夜市去买晚餐。虽然是平日晚上,但夜市还是人潮眾多。我被人潮推着走,走到夜市底的家乡滷味。学生时期就经常光顾,买到我不用开口老闆娘就知道我要买什么。令人惊讶的是,过了三年,她居然还记得我。她说:「怎么这么久没来了?」我回说:「毕业后去花莲工作了一阵子,最近回来这里。」她接着说:「回来读书吗?」我说:「算是吧!」原本想跟她分享我接下来的规划,但我还是把到嘴边的话给吞了回去。买完滷味后我走回捷运站,又像隻老鼠边鑽回地下。漫长的一天终于到了尾声。

&esp;&esp;接下来的每天几乎都是相同的行程。平日在图书馆练阅读、听力和写作,假日在住的地方练口说。为了逼自己,我决定只报名两次托福考试。一个是主战场,另一是备胎。因为只有两次机会,所以必须义无返顾地去准备它。一日一日地练着,我的读、听和写都有了明显的进步。唯独这个「说」,总是没有办法说得很好。倒不是因为不知道要讲什么,而是因为想要把每一个字的尾音发得清楚,发得漂亮。我要申请的学校并没有规定每一个部分至少要获得几分,只要总分有达到即可。因此,我到最后几个礼拜拟定的策略是把读、听和写的分数衝高。至于说,保基本盘就好。时间不知不觉地就到了考试前一天。我的考场是在台北车站附近的地球村。我特地提早离开图书馆,绕去台北车站看一下明天的考试路线。我从捷运站8出口处的手扶梯往上坐回到地面,和一批一批像泉水般不断涌出的学生挤在一起。这是在西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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