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一种熟悉的霸凌模式又开始。
反观程耀身边渐渐有了一堆好朋友,程歌觉得自己真的哪里都比不上程耀,他的书被泡在了水桶里,作业本被写了很多污言秽语,在这里上学的没几个是好惹的,他只能默默忍耐下去。
程歌用餐巾纸擦着自己的桌子,想着还有一年就结束了,他回头看见冷眼看着他的程耀,低下了头。
等他上了大学,他就远离这些人了。
程歌的成绩还是没有什么起色,渐渐地程母也都没什么话讲,程耀还是在给他补习,他看着程歌的笔记做得很认真,习题也写得很满,可是解题思路十万八千里,摇摇头,目光带着轻视。
程歌脸上红一阵白一阵,他知道自己笨。
他没觉得程耀好过,直到有一次小雪把程耀咬了,程父非常生气要把狗送走,程歌抱着狗哀求说爸爸别把它送走,我以后会看好它的,程父让它别叫他爸爸,他的父亲是那个司机,程歌惨白着脸,程母看着程耀被咬伤的伤口,也默认了这个说法。
程歌说不出来话,他知道其实程家所有人都是这样看的。
程歌太难过了,他带着哭腔说自己养了小雪很多年,他以后真的会好好看着它的。
可所有人都冷漠地看着他,程歌以为再没有回转的余地了,程耀摆着那张冷峻面容:“不用送走了,以后少让我看见它。”
程歌对上程耀的眼睛,很快就低下头。
那之后他们关系还是不深不浅,程歌被几个小混混堵在巷子口,这群人曾经堵过他好几次,可他现在没什么钱,被一个混混踢了一脚,程歌瑟瑟发抖地说自己没有钱。
那个领头的混混叫蔡骏突然掐着他的下巴:“突然发现你还有几分姿色,不如……”
突然程耀背着单肩包,穿着棒球服,就出现在了他们面前。
那是程歌第一次见到程耀打架,更糟糕的是,他第一次发现自己的心可以跳得那么快。